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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一个咨询,说家里遇到征收拆迁,房子突然被强拆,却不知道谁拆的,也没有证据。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察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职责,所以面对房屋强拆这种大的财产损失,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警察接警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告诉大家,你们当地正在征收拆迁,拆除房屋可能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这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你们要是有异议,就去打官司维权;另外一种就是,接警后进行调查,而且发现拆房子的另有其人,和征地拆迁这个事儿没关系,是别人借此打击报复。
如果是前一种结果,也就是因为征地拆迁,房子被偷拆了,我们可以推定当地行政机关强拆了房屋,进而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赔偿。如果是后一种结果,也就是房子被拆和拆迁这件事儿没啥关系,而是别人打击报复,那就要看谁拆的房子,这个人不仅要赔偿您经济损失,还可能面临“坐牢”这样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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