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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中,房屋被偷拆了,还不知道是谁拆的,想要去法院起诉,都不知道去告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来手把手教你怎么维权?
一、报警
发现房屋被强拆,第一时间要向警方报案,请求警察来查清楚谁拆的房子,及时固定相关的证据。
二、联系征收单位、实施单位
在房屋被拆之前,一般会有相关部门张贴公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或者《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其中会写明征收单位、实施单位是谁。
如有保存以上文件,可以直接从中查找。如过没有保存,也可以向行政机关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以上文件。
在确认征收、实施单位后,及时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在谈话中尽可能的引导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是谁实施了强拆行为。
在谈话过程中,一定要记得录音或者录像,将证据固定下来。
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被强拆后,如果通过以上方法还是不知道房子是被谁拆的。这种情况下也不要慌,还有一种方式可以试一试。
那就是起诉征收过程中发布相关通知、公告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通知、公告中确定的具体实施机关。
因为以上行政机关,具有对被征收房屋、土地的征收、拆迁和补偿职责,均有可能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如果我们实在无法判断,具体是由谁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行政机关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强拆行为是他人实施的,将可能被推定为实施强制拆除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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