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登录他人微信将绑定的信用卡内资金转为己有,构成何罪?

2022-07-30 来源: 浏览:866

  如果微信账号密码不小心被他人获取,导致微信绑定的信用卡内的资金被转走。是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还是属于盗窃罪呢?

  一部分人认为,通过登录他人微信,使用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微信只是相当于诈骗时使用的一种犯罪工具。其本质上是冒充他人身份,致使银行误以为是卡主本人在使用信用卡,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处分了财产。这种行为属于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微信上绑定的银行卡的信息显示不全面,只显示银行卡号的后四位数,而且只有绑定信用卡的时候,银行需要识别和验证。后续使用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转账,并不需要银行卡进行用户信息识别验证。并且使用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不需要银行卡密码,只需输入微信付款密码即可。登录他人微信将绑定的信用卡内资金转为己有的行为,银行并不作出判断,也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并未侵害到信用卡管理制度和秩序。这种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支持第二种观点,将登录他人微信将绑定的信用卡内资金转为己有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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