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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房地产市场非常热闹,出现了用小麦买房,用大蒜买房的“魔幻”场景,而征收拆迁呢,也参与进来了,搞出了一个“房票”制度,今天来聊聊这个事儿。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征收的时候需要有货币补偿、房屋置换在内的两种以上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不用说,就是给钱,而房屋置换呢,现在的常规做法是建设安置小区,让被征收人在限定的几个小区内选房子。这个房票制度呢,就是针对房屋置换的,现在呢,不给你期房,也不给你现房,给你一张票据,上面会标注你这一户的补偿数额,你拿着票据去找开发商换房。
当然了,征收方前期会确定参与房票制度的开发商,甚至会谈好价格,这个价格通常也比市场价低,到时候你拿着房票,在这些参与的企业中,找你看中开发商,找你看重的区位,使用票据换房,票据数额和房屋价值有差距的,还可以用公积金,而且有的地区,房票换的房子,还不占用首套房咨询,整体来说,还是比较方便的。
不过房票制度也会给被征收人增添风险,因为现行的房屋置换,我们的相对方是行政机关,出了问题,我们找行政机关就好了,然后由行政机关协调处理。但房票制度下,被征收人要找的,实际是参与房票制度的企业,这对被征收人来说,一旦开发商出了问题,维权的难度和风险都是不小的。
总体来看呢,房票制度其实是房屋置换这一安置方式的延伸,本身就是房屋置换的组成部分,而且就目前的情况看,房票的推行和现在政府负责建设安置的方式,会在很长的时间并存,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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