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征收到一半儿突然停了,想要搬走的我应该怎么办?

2022-07-19 来源: 浏览:1162

  最近接到一个咨询,说房屋征收都两年多了,一开始政府特别着急,时常就找自己谈补偿的事儿,但渐渐地,补偿也不谈了,房子也不拆了,就一直耗着,是不再征收了吗?但我周边的邻居都签字走了,我们也没法在这独自生活呀,我们家是不是要申请政府作出补偿?

  其实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征收还存不存在,是不是不再征了;另一个就是我们家如果想被征走,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必须找政府,申请他来补偿呢?

  先说第一个问题,征收是一个法定程序,有开始就要有结束,不存在征到一半就不征的情况,之所以前面“急”后面“缓”,原因可能是多样的。比如说前两年地价特别高,政府就急于快点征收,快点卖地,然后财政就能获取土地的收益,但这两年,土地流拍的很多,“卖地”没有那么火爆了,所以征地的积极性也就下来了;在比如说,这块儿地规划建公园,但后面建设单位跑路了,需要选定新的建设单位才能入场施工,但新的单位迟迟选不出来......等等,原因是很多的,但这都不意味着征收的停止,只要这个项目还在,那这个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就会被征收走,不会戛然而止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想走了,不想在这耗下去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决定发布后,会有一个签约期,如果签约期达不成补偿协议,没有签字,那征收的主体,通常就是当地的市县政府,依法就要主动做出《补偿决定》,在里面一一列明补偿项目,比如房子多大,一平方米多少钱,过渡费多少钱......。所以像咨询人这样,已经两年了,签约期肯定过了,他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对决定满意的,他签字走人,对决定不满意的,还可以把这份决定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定决定里面的补偿到底对不对,不一定非要申请政府来补偿。

  当然,因为《补偿决定》一旦作出来,再去改变的难度很高,所以我也建议这位咨询人,能协调尽量先找征收方协调,如果实在协调不了,又想尽快推进这个征收程序,那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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