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考上公务员,还能申请村里的宅基地吗?

2022-07-16 来源: 浏览:1440

  最近接到一个咨询,说自己家两个子女,儿子和自己生活,女儿考上了公务员,丈夫是城镇户口,但是女儿的户口还在村里,没有迁走,所以女儿想在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房,咨询一下,这个事儿能不能行,法律上有没有障碍。

  我呢,查询了一下当地的政策,如果一家有两个子女,一个子女跟随父母生活,另一个子女成年并成家后,是可以另外申请宅基地盖房的,所以在基础条件上,女儿是可以另外申请宅基地盖房的,只要有可供申请的宅基地就好。

  但这个咨询里,涉及到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女儿已经考上了公务员,这就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因为宅基地的申请对象,一定是农户,而且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户,现在女儿有了公务员的身份,还能否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成为了关键。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女儿的户口还在村里,肯定是集体成员呀,申请资格没问题。这种想法就想的过于简单化了,因为集体成员的认定,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户口在哪里,只是一个参照的因素,还要看是否在村内生产生活,是否以土地为基本保障,是否与村集体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来判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是否以土地为基本保障”,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则,在很多地区的集体成员认定规则中,都将公务员排除在了成员之外,因为他们不再以农业生产作为生活保障,哪怕你有户口,你也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具体到咱们咨询的案件中,当地的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中,并没有把公务员剔除出去,也没有体现“以土地为基本保障”的认定条件,所以女儿还是可以主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而申请宅基地的。

  另外,也希望在国家层面,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划定标准,这样司法实践中的很多混乱情况才会逐渐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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