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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北的张先生通过团油APP付款并加油,在APP上付款的时候,显示单价8.46元/升,总共23.64升;但是在加油时,实际只加了23.01升汽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是这么和张先生解释的,张先生加油时,汽油涨钱了,变成了8.69元/升,只不过他们没在团油APP上改价格。所以呢,实际加油的时候就少了一些。
朋友们,这样的操作方式是不是有点“妙”?
我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注明商品的计价单位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商品的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张先生在购买汽油时,APP上明码标价8.46元/升,就应当在加油时也按照这个价格。加油站以加油时汽油涨价为由,给张先生少加汽油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商品标价之外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是违反价格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经营者需要按照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担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张先生可以要求加油站赔偿差的这0.63升汽油的损失。虽然这0.63升汽油的钱不算多,但是作为消费者,面对这种迷之操作,我们有权说不!
当然,张先生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APP支付油费,购买汽油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形成合同关系,那么作为合同履行一方的加油站,就应当按照当初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自己没有及时修改油价,导致油价上涨后可能会有损失,这个损失和差价,不应当由消费者买单!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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