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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一说征收拆迁过程中往往被忽视,但是却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份文件,那就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在整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最重要的并且是行政机关要做作出的决定只有两个,一个是征收决定,它解决的是整个拆迁征收的项目能不能实施,代表了整个征收项目开始和启动。另一个就是今天要说的补偿决定,这个补偿决定就关系着每一个被拆迁人最直接的切身利益,解决的是每一家被拆迁户房屋、土地、装修、室内设施等等到底该怎么补偿以及补偿的金额。所以针对补偿决定,我会用三期视频分别从它是什么?它为什么重要?收到它该怎么办?这三个维度为大家解读。
那我们今天就说说补偿决定是什么。首先,补偿决定在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不是必然会出现的文件。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只有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在签约期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方才会作出补偿决定,换句话说如果您收到了征收方作出的补偿决定,那也就说明你们双方之间可能对于具体补偿数额存在较大的差距而导致迟迟不能签订补偿协议。这种情况下法律就赋予了拆迁方作出补偿决定的权利,它带有一些强制性,就是强制要求拆迁方对于拆迁补偿给出结论,给出结果。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补偿决定具体的内容会记载和明确以下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等,同时补偿决定的最后还会限定咱们被拆迁人在收到后15内搬离房屋,同时还会告知对补偿决定复议和诉讼起诉的权利。
所以,从内容上来说补偿决定中的方方面面都与咱们被拆迁人有着紧密而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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