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海花岛39栋楼果然不拆了,改为没收

2022-06-09 来源: 浏览:535

  2021年12月30日,恒大在海南海花岛39栋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且被责令限期拆除,随后恒大方面就对海南儋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当时我也回应了网友提出的这种拆除是不是极大的浪费,当时我就说了事实上在法律层面,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罚方式除了拆除,还有没收实务这种方式。

  果不其然,最近媒体报道,儋州市的复议机关就海花岛39栋楼行政复议案,已经做出了复议决定,结果是将原来拆除违法建筑的处罚方式变更为没收。

  所以,今天就跟大家说说对于没收违法建筑的这种处罚方式具体是怎么回事。

  首先,没收实物这种处罚方式早在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就已经有规定,但是至今20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被规划执法部门去采用,于是就让大家得出了只要是违法建筑就一律拆除的刻板印象。那为什么这种方式鲜有被执法机关采用呢,原因其实很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国家违法建筑的存量比较大,不适宜采取没收实物。另外我个人认为还有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城乡规划法虽然规定了这种处罚方式,但是却没有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来规定这种处罚方式到底该怎么落地执行,因为违法建筑本身的复杂性,它可能涉及不同土地性质的、不同历史成因、不同违法程度,如果没有详细的规定,就无法明确比如谁来执行?按照什么程序执行?按照什么方法来执行?没收之后如何处置等等。比如恒大这39栋楼,处罚措施虽然变更为没收,但是后续还是会有很多法律问题要解决,比如房子虽然没收了,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依法取得的,这种情况下房子没收充公没收,就比如要顺带解决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问题,大概率这39栋楼的土地使用权也将随之收回。同时,既然是没收了,不拆了,那这39栋楼后续怎么处置?是不是要继续补办一些规划手续,能不能补办手续等等,问题还很多。

  但近2、3年执法实践确实也在悄悄的发生了一些变化。从2018年开始深圳最早出台了关于没收违法建筑具体执行层面的政策,随后北京、厦门等一些城市也分别出台了没收违法建筑的一些办法,但是纵观这些地方的规定,程序、要求、处置方式并不完全一直,总的来说还是缺乏顶层的或者说上一层的法律规定。

  不管怎么说,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执法理念的转变,从这个角度来说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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