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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担心房产税,农村人担心宅基地收费。
今天说一说农村的招标宅基地收费的问题,应该来说个别地方在1年前甚至2年前就已经开始试点实施超标宅基地的收费,基本的模式就是先确定一户一宅的标准,然后根据各省制定的宅基地适用标准来判断是不是属于超标使用宅基地,比如河南省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就根据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分成134、167、200平米,那如果超过这个面积就属于超标,就要按超标面积收费,当然具体收费标准各地情况略有不同5块8块的都有,但基本都是每年都要收钱。
所以,目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就出现了“两头堵,中间查”的局面,一方面严格宅基地的申请,你就很难再获得新的宅基地,中间环节就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比如是否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进行严查,最后就是在超标的宅基地面积上来收费。
对于宅基地超标收费这个问题就有学者提出来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那我也查了一下,确实是没有的。中农发〔2019〕11 号文中也仅仅是提到:“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那这个有关政策是什么呢?没说。实际情况是地方的相应的收费的办法大多是依据这一条来制定的。
那很多网友有质疑,比如有人觉得城里人可以有多套,为什么农民就超标收费?这不是向农民乱收费吗?还有的人的说地是集体的,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凭什么收费呢?
你仔细琢磨琢磨这些质疑也不是没道理。
所以对于这个事情我认为我们是没有办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评价和讨论的,因为根本没有讨论的依据和空间。我只能说因为这试点,是试验田,它就是在法律之外的实践尝试。如果试点是成功的,那肯定法律制定、修改以及配套就会跟上了,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也没法儿说太多了。
至于会不会全国推广呢?我想是时间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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