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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山东的“合村并居”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一些地区“强制村民上楼”更是引发中央关注。
其实“合村并居”是我国整合农村土地的一种尝试,简单讲,就是将分散的村庄整合起来,建立农村社区,然后将整合后,多出来的那部分土地,再作进一步的开发利用。
针对“合村并居”的尝试,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
有的人支持“合村并居”,认为很多村庄非常分散,合村并居能形成“规模效应”,便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比如合并后的社区可以建设硬化道路、活动广场、污水处理系统等等,而这些在分散的村庄建设,成本是非常高的,很难全覆盖。
此外,合村并居也能避免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率,比如一个村子有100户,占用的宅基地可能有40亩,但经过合村并居,可能3栋楼就够居住了,能够整合出来大量剩余的土地,作进一步的开发利用。
当然,也有人反对“合村并居”。
一是“合村并居”获取的补偿低、改革的“红利”没落到农户头上。很多地方把整合出来的土地通过增减挂钩几十万一亩、上百万一亩地卖掉,但给农户的补偿一亩地可能就几万块,让农户产生了巨大心理落差。
二是“合村并居”造成“上楼致贫”,因为很多农户从事农业劳动,上楼后,农机具没法放置、原来院子里搞的养殖、种植的蔬菜也没法继续搞,最终的结果就是收入下降,上楼致贫。
其实,整合分散的村庄,建立农村社区是大的趋势,但落实政策也要因地制宜,比如有些地区距离城市很远,村民以农业生产为生,那就可以把临近分散的村子集中到一起,重新分配宅基地、划定承包地,而不能为了少占用土地,强迫大家上楼。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特意指出“反对乡村大拆大建,规范合村并居行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可见,以后的“合村并居”还会有,但必须要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不能让政策变了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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