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上海一男子把摄像头绑在鞋上偷拍女子裙底,别让偷拍污染社会文明!

2022-03-15 来源: 浏览:651

  近日,上海一男子把摄像头绑在鞋上,对准女子裙底进行偷拍,随后被发现报警,男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把摄像头绑在鞋上偷拍女子裙底,这么老套的方法,现在竟然还有人在用!羞耻心到底去哪儿了?我们都知道偷拍不道德,一旦被抓住是要面临法律惩罚的。这种不入流的偷拍,到底要面临哪些法律惩罚!

  偷拍并且偷拍到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侵犯他人隐私权。同时,还可能会涉及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等。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包括刚才说的肖像权、名誉权的,都应当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出门在外,不管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私人场所,在陌生的地方要有意识的检查周围环境,如遇到这样的变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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