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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撕对联,当地习俗与市容市貌如何共存

2021-11-25 来源: 浏览:392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想必家家都有过年贴春联的习俗,这是年味的一种体现。但是近日却有因贴春联而引发了城管和商户对骂的事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山西榆次一些商户和小区大门的对联被城管执法人员以影响市容的理由强行撕掉,然而商家和百姓因为贴春联十分不吉利十分抵触撕春联的行为,并且不愿意配合,和城管执法人员争执不休,甚至激烈地对骂。

一、贴春联算影响市容吗?
      据了解,当地的风俗是只有在亲人去世时才会撕掉红色对联和福字等。但是据城管执法人员认为贴春联属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的违法行为。双方各执一词,那么我们分别分析一下是否各自的理由是否合理、合法。

  首先,不知道你是否听过,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授权,要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必要性,遵循比例原则。城管部门的初衷是好的,为了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但是这种“市容市貌”标准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是否背后有支撑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的话,行政机关是没有权力强制要求百姓撕掉春联或者出台相应的贴春联禁令。一旦行政机关的权力可以恣意扩大,其实是很可怕的事,势必影响到平民百姓私权的行使。所谓的市容市貌整洁,真的连必要的习俗都容忍不了吗?城市管理,很明显是为了市井百姓,而现在有点本末倒置。

  其次,破损的春联的如果真的影响市容市貌美观,执法人员是否应当遵循一定程序?强撕行为合法吗?笔者觉得这点还有待商议。

二、贴春联是违法行为吗?

  与行政机关的“法无授权不可为”相对应的还有“法不禁止即自由”,这是体现公民权利的谚语,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市民禁止张贴春联,则贴春联的行为就是法律应该保护的。每年大家都会购买新的春联,以旧换新,而春联大多都是需要几十几百人民币的对价。因此,就算是执法人员,擅自撕毁春联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只不过这种侵害价值上较小。但是百姓之所以会排斥、抗拒执法人员,甚至对骂,更重要的原因是精神上对传统习俗的敬畏。如果说,当地的风俗是只有在亲人去世时才会撕掉红色对联和福字,出于这种不吉利的想法。

三、对城管执法不服如何救济?

  生活中,如果对城管执法不服,可以就具体执法人的行为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或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撤销或者更改其执法行为,对此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具体的主管部门包括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

四、有没有可能当地习俗和市容市貌二者兼得呢?

  有的地区也会以春节后春联破损的样子影响市容而禁止或强撕掉春联。笔者认为,其实不用强撕伤了“官民”之间的和气。贴春联毕竟是自古以来中国特色的一种风俗习惯,对于老老少少来说都是根深蒂固的传统。如果它无伤大雅,其实没必要管理。如果它的破损影响市容美观,是否可以在张贴前要求使用易撕易贴、不易破损的春联纸张;可以提高春联制作的市场标准;张贴时整齐贴好;一旦破损,要求相关业主及时清理、更换或者由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更换等。

  执法要有法可依,并且要有温度。如果百姓在被执法时不完全是无理取闹,那么执法机关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问题?这点就留给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思考了。

  那么,大家认为“贴春联”算不算影响市容呢?城管做得对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有详细问题,欢迎私信发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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