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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郭悦律师
问题三十一、行政协议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才无效的,我该怎么办?
:可以在起诉的同时,要求法院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对原告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
问题三十二、因为行政机关违法,我们签订的行政协议被法院判决撤销了,怎么办?
:要求法院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对协议被撤销对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问题三十三、在履行行政协议的过程中,行政机关以协议履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我可以要求撤销这种变更和解除行为吗?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为合法的,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因此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会判决被告予以补偿。
问题三十四、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协议,可否责令行政机关再次签订或履行行政协议?
:如果是因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而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协议的,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问题三十五、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违法,我因此受到的损失怎么办?
:可以要求针对损失进行赔偿。
问题三十六、被告变更、解除协议违法,我是否可以要求行政机关继续履行协议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弥补我的损失?
:当然可以
问题三十七、我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除行政协议,法院会支持我吗?
:原告请求解除行政协议,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
问题三十八、行政协议签订后,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起诉时,别忘了明确继续履行等具体内容。
问题三十九、行政机关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行政协议或者继续履行也没有实际意义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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