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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土地承包纠纷,该如何申请仲裁?

2021-07-19 来源: 浏览:573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重要解决途径之一。

  那么,该如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呢?

  首先,应符合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定要注意的是,因为政府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应当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不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需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在网络上都有模板,也可以向仲裁委索要一个模板。内容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还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除仲裁申请书之外,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证据来源。考虑到当地文化教育水平,对于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还可以口头申请仲裁。

  最后,也就到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的步骤。如果仲裁委认定符合规定的,会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以上,就是土地承包发生纠纷后申请仲裁的条件和步骤。

  土地承包发生纠纷后,一定要及时解决处理,一般相较于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说用时较短,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不绝对具有终局性,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裁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裁决才生效。

  所以,发生纠纷后,建议还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您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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