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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了解《城乡规划法》吗?

2021-06-23 来源: 浏览:449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 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那么,《城乡规划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呢?

  其实,在《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之前,城乡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就是“一法一条例”。

  《城市规划法》是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1990年4月1日正式施行。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并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了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法一条例”设立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所以,原建设部在总结《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起草《城乡规划法》。

  在了解了它的背景之后,接下来看一下它与之前的法律相比,有哪些不同?

  《城乡规划法》与原来的《城市规划法》虽然在名称上有一字之差,调整对象是从城市走向城乡,把乡村纳入了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法》更明确了对于城市与农村发展的统筹发展,明确提出了城乡统筹的概念,旨在打破城乡分割,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同时,《城乡规划法》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涉及规划的部分内容上升为法律,体现了对于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指导规范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制定,规范农村地区的建设行为。

  《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建立了统一的规划体系,统筹城乡协同发展,有利于统筹考虑城市、乡村的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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