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样操作对吗?

2021-06-22 来源: 浏览:526

  好多人都说:“申请信息公开太难了,不是我收不到行政机关的答复,就是行政机关拒绝公开这些信息”。那申请信息公开真的有这么难吗?

  申请信息公开,无非就是准备好我们的身份证明,向行政机关提交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说是这么说……实际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个技术活儿!

  在我们的准备工作中,其实最难的还是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虽然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跟大家讲过,但重要的事情依然还要强调哦~

  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一定要写上这些内容:

  第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第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第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填写以上的信息,我们就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了。

  那么到这儿,问题来了,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多次向行政机关申请同样的政府信息,这样做的话,是不是公开的几率会大一些?

  这波操作从我们的角度来考虑的话,好像还挺有道理。那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揭晓……

  无论你所申请的信息表述是否一样,但只要指向的内容完全一致,或者是后一次申请的内容包含前一次的,行政机关就可以不予重复处理。

  行政机关在审查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并不会因你所申请的次数就会公开信息,而主要看你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不属于政府信息,属不属于这个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这个信息是不是存在,这个信息是否应予公开……

  所以,行政机关会不会公开信息,与你提的次数没有任何关系。

  那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重复申请时,怎么处理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重复申请时,将上次答复同一内容的相关资料查实,确保两次申请内容、申请当事人均完全一致,然后告知你不重复处理。

  好了,今天我们就分享到这儿,如果您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还遇到其他操作,欢迎点击“在看”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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