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电话
156-5079-8851
“我申请政府信息,都这么多天了,行政机关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联系我……”
“行政机关说我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给我发了补正通知书,我根据上面的要求写了书面回复函,然后就没什么消息了……”
“行政机关说我申请的信息涉及到商业秘密了,所以不能公开……”
“行政机关说我申请的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信息,不能公开……”
“行政机关说我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被拆迁人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常常遇到以上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当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别慌!我来教你怎么做。
我们先来看看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也就是说,我们的救济途径有四种:
一是投诉。
二是举报。
如果行政机关对于我们信息公开没有作出答复等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那我们就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
三是行政复议。
当我们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到合法权益的,是可以向行政机关的同一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比如说,行政机关作出《答复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到商业秘密,不予公开。申请人是在2020年3月20日收到的,那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就是从2020年3月21日开始计算60日。
四是行政诉讼。
当然,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6个月。还是上面那个例子,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从2020年3月21日开始计算6个月。
掌握了这四种途径,无论遇到何种情况,我们都可以及时的救济自己的权利,您学会了吗?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点击“在看”给我们留言。
微信咨询
关注公众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5F
电话:156-5079-8851
邮箱:ZF@zhongfu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