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电话
156-5079-8851
在前面几期,我们教大家怎么识别政府信息、了解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如何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信息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以及要把握好哪些重要的时间节点等等,大家是否还记得呢?
如果您忘了,没关系,可以翻阅本公众号的历史消息查看。
今天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行政机关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的审查步骤是什么?只有了解行政机关的审查步骤和审查重点,我们才能更好的了解到底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哪些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后步骤大公开!
第一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备
行政机关在收到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要判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要求申请的内容是否明确。
一、材料完整包括:
1、身份证明
若申请人为公民,身份证明就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当然如果您有便于行政机关查询政府信息的材料,一并提交当然更好!
二、申请内容明确包括:
申请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和更正。这时,作为申请人的你可能会收到《补正告知书》,记得要按照要求及时补正哦!
第二步:审查申请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在确定申请材料无误后,会判断申请人申请的信息是不是政府信息。具体的判断方法,大家可以参考网站中《你看的那些是政府信息吗,来这找答案》。
第三步:审查申请信息是否由本单位负责公开
申请信息是否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也是处理信息公开行政机关的审查重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简单来说,“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第四步:检索申请信息是否存在
做好前面的准备工作之后,确定信息属于公开范畴,可以被公开,该信息是本单位负责公开的,那接下来就需要工作人员在系统和资料中进行检索,核实申请信息是否存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信息存在,将进行下一步的工作。但如果申请信息不存在,行政机关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记得,即便申请信息不存在,行政机关也应按照你要求的方式作出答复。
第五步:审查申请信息是否应予公开
若政府信息存在,就需要进一步判断该政府信息是否应予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六步: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信息
经过以上六个步骤,如果排除了以上不能公开的情形,行政机关则应公开该政府信息,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以上就是行政机关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的审查步骤,如果有遗漏,欢迎大家点击“在看”,给我们留言补充!
微信咨询
关注公众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5F
电话:156-5079-8851
邮箱:ZF@zhongfu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