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坐上房顶,你在云龙区乔湖村的房子就拆不了?

2021-01-29 来源: 浏览:511

  2020年2月11日,家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乔湖村4队的张先生不出门在家配合国家疫情防治时,遭遇众多城管人员在村外聚集并手持器械,在未经过乔湖村卫生站点检查的情况下强行冲进乔湖村,把张先生的合法房屋团团包围,设卡把张先生强行控制,强行拆除了张先生的房屋。张先生在网上已投诉该问题,但至今尚未得到答复。

  作为一名行政律师,对张先生的遭遇深感痛心,同时也希望大家在自己的房子将被行政机关强拆之时不要采用暴力、上房顶、以命相逼等方法与对方对峙,这样做不但没有任何效果,反而可能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损害,甚至是面临牢狱之灾。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此,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涉嫌刑事犯罪,很可能被公安机关逮捕立案调查。

  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对抗强拆,但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则涉嫌违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以个人力量对抗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是得不偿失的、不可取的。可能有人会感到愤怒,觉得不公平,难道行政机关违法来强拆自己的房屋也不可以阻止吗?诚然,法律未允许公民个人自行对抗公权力,但也提供了合法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合法财产的方法。

  我国《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遭遇房屋强拆,当自己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遭到威胁或限制时就可以立即报警。打电话报警的时一定要录音,作为报警证据;去派出所报警时,一定要求做笔录,报警过程可以录音录像。如果警察到了现场,当事人有权力要求警察制止违法强拆,这个过程也可以录音录像。若已报警但警方不依法处警,未依职权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则涉嫌行政不作为。可针对该行政不作为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同时,在房屋强拆现场不要说过激的话或做过激行为。要做好录音录像工作,询问拆迁人员的身份、拆迁的原因、拆迁的依据。尽力搜集证据,在强拆发生时积极通过报警、举报、与征收方人员沟通等方式获取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有关的证据。虽然对方涉嫌违法强拆,但当事人也不能做违法的行为,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救济自己的权益才是正道。

  徐州市云龙区乔湖村的改造项目还在不断推进中,房屋强制拆除事件也可能会不断发生。希望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问题,大家可以意识到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绝不是死守房屋,在强拆发生之时与对方暴力抗衡。当事人只有相信法律的力量,才能真正通过法律途径保住自己的房子,取得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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