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快问快答(八)

2021-01-06 来源: 浏览: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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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政府是否可以针对我的房屋直接作出补偿决定?

  不可以。只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后,方可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40、对补偿决定内容不服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注意起诉期限,勿超过法定期限,错过维权机会。

41、如何判断补偿决定是否合法?

  判断补偿决定是否合法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补偿决定作出程序是否正当,如评估程序是否合法,评估报告是否依法送达,是否确实协商不成才申请作出补偿决定等;二是补偿决定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也就是补偿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欠缺必要的补偿以及补偿数额是否公平合理。

42、对于房屋的补偿,是应该先补偿再搬迁吗?

  答案是肯定的,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可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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