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手把手教你行政诉讼如何立案!——递交材料和案件受理

2020-12-16 来源: 浏览:720

  很多人会觉得行政诉讼立案难,毕竟被告是行政机关,就算不考虑是不是能赢,从立案来说就不那么容易。其实不然!很多时候我们觉得难,是因为没有找对方法。从今天开始,我们将会分几期文章,帮助大家抽丝剥茧,我手把手教你,行政诉讼如何立案!

关于递交材料和案件受理

  按照我们之前交给大家的方法,准备好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后,就可以到对应的法院递交材料了。提前确认好法院的地址、办公时间,有些法院需要网上预约或者现场排号,可以提前登陆法院官网查询所需信息。

  负责受理立案材料,核实材料,决定是否立案的部门是各法院的立案庭。通常设立在法院的一层或者主楼旁边的副楼。

  递交立案材料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法院立案庭,如果本人确实无法现场递交,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如父母、丈夫、妻子、子女)递交材料,但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到达立案庭窗口后,将起诉材料一并递交给法官,等待法官审核。如起诉装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法官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你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

  记住!法官应当一次性告知你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一次性告知!一次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同时,你要注意法官指定的期限,在期限内补正符合起诉条件的材料,如果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材料可能会被退回。

  划重点!有些时候,你可能会认为法官要求补正的内容不合法、合理或确实无法做到,可以坚持起诉,要求法院针对此问题作出书面裁定书。对这份裁定书内容不符,你是可以上诉的!

  法院在接到起诉材料时,对符合规定的,满足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七日内,法院还是不能判断是否应当立案的怎么办呢?应当先予立案。

  总结一下,法院在接收起诉材料后,能当场立案的当场立案,无法当场立案的最多七天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要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如果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怎么办?

  你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上面会有案件的编号及案件进度查询方式、咨询电话等信息。

  以上,就是你去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和案件正式受理可能经历的一切啦~你学会了吗!如有任何问题,欢迎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及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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