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征收拆迁中的评估机构到底该怎么选择?

2022-06-02 来源: 浏览:717

  一直在跟大家聊征收拆迁中评估报告的复核和鉴定的问题,那评估报告是怎么来的呢?当然是评估机构做出来的,并且法律还规定我们被征收人享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

  实践中经常会有人问,我们家今天收到了一个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或者是在我家门口张贴了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让我们在指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去选择评估机构,那我们到底要不要去选呢?如果去又该怎么选呢?

  那对于选择评估机构这个问题,我今天要给大家一个最消极但是也是最务实的意见,那就是:大家不必太关注评估机构的选择,因为你选或不选对评估结果其实都不会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

  我的理由有两个:

  一、法律虽赋予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落地其实非常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都规定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大家想想一个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可能上百人上千人,想要通过协商来选定评估机构大概率是难以实现的,实践中更多的往往都是由征收方抽签、摇号来确定。所以评估机构选或者不选没啥区别,征收方不管怎样都会有办法来确定评估机构。

  二、法律虽然规定在被征收人无法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机构时,征收方可以通过抽签、摇号来确定评估机构。但是大家要知道能够进入征收方的评估机构名录以供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都是经过征收方资质审查、审核的,出于种种不能描述的原因,大家想想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张三还是李四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所以基于这些因素,在选择评估机构这个问题上大家其实不必纠结和疑惑,你选或不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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