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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委托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件。本所指派杨强、郭悦律师作为该案件的承办律师。
2017年8月30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3行初33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攻守双方】
原告:董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杨强律师、郭悦律师
被告: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诉求:确认被告强行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
董先生为中牟县官渡镇某村村民,在村内建有宅基地上房屋,用于居住。后被政府人员告知,其房屋被列入310国道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但从未看到有关征地拆迁的公告。
2016年11月8日,被告动用挖掘机分别将原告的房屋和猪舍非法强行拆除,屋内所有财产被掩埋。
董先生不服强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最终,河南省新郑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中复律师的观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和猪舍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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